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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一单一库”管理新政 市场监管总局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

来源:中国质量报 时间:2026-04-27

我国将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其根本目的在于统一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准入环境,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更加规范、更高质量发展。

4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单一库”管理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认可检测司副司长侯超杰、张磊柱,中国质检院副院长李军介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单一库”管理(以下简称“‘一单一库’管理”)改革相关情况。

据介绍,“一单一库”指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是全国统一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和许可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我国检验检测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准入制度,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行政许可。资质认定制度为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真实、客观、公正的数据结果提供了重要保证。

但是,随着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快速发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应用领域和社会影响不断拓展,同时也面临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各地实施范围和许可依据不够统一等问题,不利于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侯超杰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该公告包括3个方面内容——

一是划定统一边界,筑牢行业准入底线。“一单”涵盖产品质量检验、食品检验、农产品质量检验、机动车排放及安全技术检验等11大类法定领域。“一库”目前包括4.5万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等检验检测相关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一单一库”进行动态调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一单一库”办理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实现“事项全公开、流程全透明、标准全统一”。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对检验检测机构在“一单一库”范围内外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明确区分行为要求。属于“一单一库”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申请资质认定,依法依规使用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对于未纳入“一单一库”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机构可以按照能力具备、风险可控、用户自愿的原则,向委托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但不得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同时,引导相关招标、采购、委托方不得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资质认定作为前置条件,破除不合理门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是强化创新监管,适配新业态的制度保障。健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机制,避免重复评价。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领域,探索建立“沙盒监管”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技术前沿的新能力项目纳入“一单一库”,以鼓励创新性检验检测活动开展,优化检验检测服务供给,更好地兼顾安全与活力,推动行业创新升级。

张磊柱表示,实施“一单一库”管理,重点明确了3个问题,即哪些检验检测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哪些检验检测报告应当加盖资质认定标志,“一单一库”之外的检验检测活动是否可以开展。

据李军介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管理是动态机制,通过主动更新与依申请更新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的及时性与规范性;通过常态化的专家评审机制,确保能力项目库数据的科学性和严谨性;通过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资质认定许可能力全国统一。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超过5.3万家,年出具检测报告超过5亿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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