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环境监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82026000110
项目名称:2026年环境监测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0,896.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3: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其中2026年抽检任务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以最终完成市级监督抽测年度任务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按市级工作部署正常开展监测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能力至少应覆盖采购包中已列出的监测项目。(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1个成员具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描述: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进行电子签章(以联合体参与竞争的适用))。
采购包2:
(1)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能力至少应覆盖采购包中已列出的监测项目。(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1个成员具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描述: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进行电子签章(以联合体参与竞争的适用))。
采购包3:
(1)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能力至少应覆盖采购包中已列出的监测项目。(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1个成员具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描述: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进行电子签章(以联合体参与竞争的适用))。
采购包4:
(1)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监测范围至少包含: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光吸收系数监测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826210200005586[2026]00146。
2.本项目预算金额:1,660,896.00元。
3.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地址:太升西街12号
联系方式:028-8253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6号中天时代大厦1栋12楼1204B
联系方式:028-85126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85126948
四川佳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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