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5〕46号),正式启动第三届天府质量奖推荐评选工作。
8月19日,省市场监管局举办天府质量奖申报宣贯培训活动,通报推荐评选工作安排,解读申报规则、流程,交流分享创奖经验,指导全省有关企业(组织)、个人做好申报工作,推动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培育推荐工作。
据了解,2006年省政府决定设立四川质量奖,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显著行业质量标杆作用的组织,以及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对促进全省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2017年,经中央批准,将四川质量奖更名为四川省天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天府质量奖),主办单位为省政府,周期为2年,每届表彰名额不超过10个组织和10名个人。2024年,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保留“四川省天府质量奖”项目,明确主办单位为四川省政府,表彰周期为2年,奖项设置和名额为“天府质量奖的组织5个、个人5名;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5个、个人5名”。
本届天府质量奖和天府质量奖提名奖名额分别不超过10个(组织5个、个人5名)。组织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生产经营组织和一线班组。鼓励“15+N”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低碳企业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优秀企业参评。个人的推荐评选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评选流程方面,一是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自主选择所在市(州)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2025年9月20日前向所在市(州)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步上传至四川省天府质量奖申报系统(http://182.140.197.180:1896)。
二是推荐,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所在单位公示、充分讨论研究等程序,提出推荐对象名单,2025年9月30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同步在天府质量奖评审系统(http://182.140.197.180:1895)完成审核推荐。
三是初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推荐对象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按程序形成受理名单。
四是复审和公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等程序,组织对受理对象进行复审,形成拟表彰对象初步名单,进行公示。
五是报审,省市场监管局形成建议名单,按程序报审。
六是表彰,以省政府名义发布表彰决定,向表彰对象颁发奖牌、证书等。
值得一提的是,本届评选进一步强化规范,在评选条件上,对推荐对象遵纪守法要求更严格,个人违规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不设年限限制;在范围调整上,结合四川农业大省定位与产业升级需求,针对性扩容重点培育对象,助力以质量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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