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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天府名品”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时间:2025-03-10

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 质量强市(州)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焦‘天府名品’培育,建设高端 品牌矩阵”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天府名品”高端区域公共质量品 牌,现就广泛征集2025年度“天府名品”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由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 强省的实施意见》专门部署。“天府名品”是按照“国内领先、国 际一流”的定位,以“创新驱动、标准领先、品质卓越、品牌引 领、社会责任”为内涵,采取“自我声明”和“品质认证”两种评定 方式,打造的四川省高端区域公共质量品牌。

二、推荐对象

本次征集的“天府名品”培育项目根据“天府名品”评定方式 分为产品(服务)培育项目和团体标准培育项目。项目应聚焦 我省“15+N”重点产业链、特色消费品和优质服务,体现四川制造 、农产、服务的先进质量水平,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 较强引领作用。

( 一 )产品(服务)培育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承诺 企业及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达到“天府名品”相关要求, 可通过“自我声明”方式申请“天府名品”品牌授权。产品(服务) 培育项目推荐对象为拟以“自我声明”方式申请“天府名品”授权 的产品(服务),产品生产(服务提供)企业曾获得市级以上政 府质量奖、专利奖、工业质量标杆及其他质量相关表彰奖励。

(二)团体标准培育项目。通过标准先进性评价纳入“天府 名品”标准体系的团体标准是“天府名品”认证的依据。团体标准 培育项目推荐对象为拟以“品质认证”方式申请“天府名品”授权 的产品(服务)所执行的产品(服务)标准。

三、相关要求

(一)培育项目由省级有关部门、市(州)质量强市(州) 办、省级以上社团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申报。省级有  关部门可根据品牌建设职能职责和主管行业情况推荐3个以上  产品(服务)培育项目,视情推荐团体标准培育项目。各市(州) 质量强市(州)办可结合当地实际推荐3个以上产品(服务)  培育项目,2个以上团体标准培育项目。鼓励省级以上社团组  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推荐申报培育项目。

( 二)经推荐申报的产品(服务)培育项目和团体标准培  育项目分别填写《“天府名品”产品(服务)培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1)、《“天府名品”团体标准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 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适宜公开。

(三)请推荐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于3月14日前发送至电 子邮箱:25729712@qq.com。 联系人:省质量强省办  王渝博 028—86607566。

四、项目运用

省市场监管局(省质量强省办)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项目  进行评审,形成“天府名品”产品(服务)培育清单和“天府名品” 团体标准培育清单。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结合品牌建设、  质量提升、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对纳入培育清单的产品(服务)   及标准进行培育指导,推动相关产品(服务)认定为“天府名品”,  组织开展“天府名品”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对实施效果好,先进   性突出的“天府名品”团体标准,可推荐申报为行业标准、国家   标准、国际标准,推荐参加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等评选活动。

附件:1. “天府名品”产品(服务)培育项目申报表.doc

          2.“天府名品”团体标准培育项目申报表.doc




四川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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