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市监发〔2023〕51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处(室、局),省质检院、省特检院:
现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