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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时间:2023-07-13

川环发〔2023〕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监管,促进水产养殖与环境绿色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我省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513061-2023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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